第九章 推原论始(2/3)
翻脸,他安排兵马,打算屠尽驻躲大臣以下客军客民。
危急关头,驻躲大臣傅清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诱至驻躲大臣署衙,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珠尔默特那木扎勒的部下,鼓噪纵火,围攻驻躲大臣署衙,傅清及副手拉布敦,皆力战殉国。
傅清、拉布敦固然逝世义,但叛军群龙无,很快便被朝廷弹压下往,没有酿玉成躲领域的大乱。
事后,高宗总结经验教训,认为再不能给某个躲人以统管全躲的权利,不然,西躲天高天子远,时日一长,不论是谁,都会骄狂难制、蓄萌逆志。
嗯,那该怎么办呢?
好吧,放**喇嘛出来吧。
高宗的算盘是,名义上,把最高行政权利交给**喇嘛,但实际政务,由下面的噶厦政府处理,这样,**喇嘛实在并不直接控制行政权利。噶厦政府呢,只有办事权,没有最后的决定权,一僧三俗的四个噶伦,彼此的地位,又是同等的,每个噶伦的权利都是有限的,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故事,再也不可能重演了。
乾隆十六年,《酌定西躲善后章程》颁布,**喇嘛次获授权参政。
应当说,高宗的设计,颇为精巧,甚至颇有一点后代之“虚君”的意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西躲确实无法自外于北京的朝廷了。
可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也非常之大。
一是西躲虽不生大乱,但政局却长期动荡不安。
摄政和噶厦、噶伦和噶伦,谁也不服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下绊子,打黑枪,直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热振和夏扎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四噶伦地位同等,相互不服气好懂得,摄政和噶厦,为什么也彼此大眼瞪小眼呢?这是由于,摄政上任之前,都是某大寺的“堪布”即主持,都没有什么行政经验,噶厦政府的噶伦,却个个政务精熟,对新官上任的摄政,难免看不上眼。既然鄙弃,便不会服气:昨儿你还在我们下头,今儿就爬到我们上头来了,人五人六的,凭什么?
**喇嘛由“灵童坐床”至“成年亲政”的“空窗期”,偏偏又特别之长,摄政和噶厦,乃有足够的时间,你来我往,你争我夺,全部西躲的政局,便没完没了地摇摇摆晃。
就义品不止西躲的政局,还包含**喇嘛本人。
不论摄政还是噶伦,权利控制既久,交出往的时候,就不那么痛快了。
九世**喇嘛十一岁亡故,没活到亲政。
十世**喇嘛亲政第四年亡故,年仅二十二岁。
十一世**喇嘛亲政当年亡故,年仅十八岁。
这几位**喇嘛,逝世的都不明不白。
十二世**喇嘛现在六岁,他未来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算一算,自《酌定西躲善后章程》以来,七世**喇嘛至十一世**喇嘛,摄政执政的时间,比**喇嘛亲政的时间,要长得多。
政局不稳,对西躲也好,对朝廷也好,自然都不是什么好事,只是对于朝廷来说,在某个层面上,也能够从这种混乱中得到某种收益:西躲上层,光顾着争权夺利,没空儿来动朝廷的头脑了。
分而治之嘛。
可是,《酌定西躲善后章程》带来的第二个副作用,对于朝廷来说,就尽对不是什么好事了。
**喇嘛掌政,西躲政教分别的政治格式被彻底打破了,宗教权势迅膨胀,西躲的政治体制很快变成了政教合一。
一僧三俗的四噶伦,名义上地位同等,但僧噶伦作为黄教寺院团体的代表,排名第一,是为席噶伦,实际的权利和影响力,过三个俗噶伦。
比噶伦地位更高的摄政,百分百出自于黄教寺院的高僧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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