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30章 杀人不一定偿命!学点儿法律没坏处!(1/2)
这是真把徐斌吓到了,他心里清楚,这鬼地方,要是陶洁报警,他根本就说不清了。
所以他想要一把夺过陶洁的手机,没成想,手机却重的摔在地上。
这个举动把陶洁吓到了。
她以为徐斌趁着自己喝醉,把自己给那什么了。
现在徐斌这个反应,这让她怀疑,徐斌会不会暴力对待自己。
这种情况下,陶洁害怕了。
她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救命,拔腿就朝着巷子口跑去。
普通人,谁遇到过这种事情?
徐斌当时完全是被吓懵了。
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让陶洁跑出去,那自己可就说不清了,这辈子就毁了。
这个想法,让徐斌彻底的疯狂了。
他追上陶洁,解下脖子上绑的毛巾,一把勒住了陶洁的脖子。
直到陶洁彻底的失去了动静,徐斌这才冷静下来。
可惜,冷静的太晚,陶洁已经死了。
得到这个结果,楚南真的是百感交集。
徐斌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做好事儿。
没想到好事儿变成了坏事儿,不仅害了他自己,也害的徐有粮也丢掉了性命。
楚南真的是没办法去评价这个事情。
不过有一点。
如果徐有粮没有说谎的话,那徐斌这个就属于激情杀人,罪不至死。
如果说能得到死者家属谅解的话,刑期不会太长。
法院大概率会判个三五年,表现的好的话,还能提前出来。
在这儿就不得不说,懂法很重要。
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也是有条件的。
不要一提到杀人,就想到,完犊子,得枪毙了。
其实不是说你想枪毙,就能枪毙的了的。
想要枪毙,还是有很多必要条件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
比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
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上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
与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不同。
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
激情犯罪是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击、人格遭到侮辱后,处于难以抑制的兴奋冲动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简单解释就是,你本来没打算杀人的,但是受刺激了,一时间头脑发热把对方杀了,这就属于激情杀人。
比如说对方在言语上拼命的刺激,辱骂,或者是在行为上刺激,让你一时间承受不了,大脑一片空白了。
最典型的就是,某男碰到老婆和别的男人偷情,一时之间控制不住自己,把老婆或者是偷情男杀了,这就属于激情杀人。
徐斌杀了陶洁,也是很明显的激情杀人。
的确,陶洁死的也很冤枉。
在那个情况下,她误会了徐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说按照激情杀人,从轻处罚徐斌,站在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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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入职,你教刑侦队长办案? 最新章节第0430章 杀人不一定偿命!学点儿法律没坏处!,网址:https://wap.at55.net/412/41275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