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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斗殴非小事(2/3)

麻大事。

“就是,此事原本因小弟而起,纵到官府,小弟也会去说个明白。”

短短两天已经两进宫了,王伦对官府的惧怕之情反而减消很多。只是这离开还没有半日,却又要去面官,不知道孙定他们见了之后是否会讥笑自己是个祸精?

天子脚下公人原本就很多,一声哨响便有几人来到,问清缘由之后,也未让石秀等人受苦,便带他们和一众街坊去开封府落案,看来对牛二为人已经是很清楚了。

有心想让两位小娘子做个见证,但是她们却溜得没影了,很不仗义啊!但是王伦还是抱着理解的心态,也许作为女眷抛头露面不方便吧?

如此小事,根本不需惊动府尹,早有当值推官接案。

问了缘由,其实案情很简单,此番询话,不过是公事公办。

“是谁打了人的?”

“无人打他…是那牛二横行霸道,欲当街对女眷无礼。小人劝阻,反被其拉住要打,幸亏有这位好汉相帮才未伤着。牛二盛气要打这位好汉,反被自己摔倒。小人所说均实,这牛二是此地有名的泼皮,有众街坊为证。”

整个过程大致如此,不过被王伦颠三倒四地一说,确实显得牛二罪有应得。所谓牛二自己摔倒云云,放到对众街坊对他的评价之前,也是故意为之。

总之是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还要把牛二的劣迹先摆出来。这样一来,也许不但无功,还能被颁发个什么“见义勇为”、“好市民”之类的奖章也不一定。

“胡说!明明是这个外地人仗着拳脚上功夫欺负本地人!现在小人脚也动不得了、腰也伤了,请大老爷做主!”牛二说完,直挺挺地跪下。

哪里见到腰上有伤了?再说明明见到石秀一脚揣在他的咯吱窝,根本没有脚伤这回事啊?而且他这一跪也甚是灵活,只能说恶人先告状、坏人难磨。

那推官见牛二如此腌臜,也懒得计较,也不问石秀口供和街坊证词,便随口判下:“牛二,我多闻得你的劣迹,今日之事,总与你平素为害街头相关。不过斗殴滋事,总非我大宋律法所不容!所以石秀,你打人在先,本官判你赔偿牛二医药费用若干,你可同意?”

我靠,这操作也太神奇了吧?这是各打五十大板啊,而石秀相对还重些。

“大人,是牛二骚扰女眷在先,学生无力阻止反被其威胁要打,这位石兄弟因此打抱不平!再说牛二并未受伤,他是在蒙弊大人!”王伦忍不住说。

“是么?”推官慢悠悠地说:“侠者,以武犯禁,放着东京城中那么多做公的不管,却要你一个货郎和秀才强出头!再说牛二骚扰女眷,可有证人?”

牛二乜着眼看众人,各街坊都知道他的为人,而且此次事件其实并不大,但是过后难免会被其盯上。有道是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他若是三天两头来闹事,家人的生活、店铺的生意还要不要?那时又有谁来为自己打抱不平?

见无人作答,王伦只能自己顶上:“禀大人,那女眷是坐马车路过,现在想来已经离去。但是此事确实是真,否则小人也不能去主动招惹牛二这等人,有道是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结仇。再说有当值铺兵都在现场,大人可以详问。”

潘金莲的地址他倒是有,但是没必要的话不想把她们牵扯进来,毕竟女子的清誉要紧。

那推官点点头,王伦一番话说得妥贴,更主要的是话说的相对斯文,很入他的耳。

其实铺兵就在左近,推官根本就是懒得问。

宋朝官府会在大城市设立“厢”,“治烟火盗贼公事”,类似于警察局;厢下面置“巡铺”,又叫做“巡警”,类似于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余步,便设置一所巡铺,铺兵五人,夜间巡警收领公事。上次王伦被抓,就是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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