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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暴躁的缘由(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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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肘子的人是谁?”

“我们是无线电友,我只知道他住在泊东镇,并不知道真名。”

我对幽色深渊的回答嗤之以鼻。难以想象堂堂的污控局局长无法查到「肘子」的真身,只是不愿去查而已吧。

我的心情好了许多,决定大发慈悲留他一命。

我让f91将幽色深渊捆起来,抗在肩膀。整个过程幽色深渊都是很配合的,不,用生无可恋来形容会更贴切一些。

我们传送到希莉格的牢房。

收钱,激活新的无限任务,然后将幽色深渊扔进隔壁的牢房。

今天真是漫长,夜已深沉,我很疲倦了。

我就近爬上了白井辉的大卧床。

f91也躺在我的身边,并且开始对我嬉闹。

我声色严厉的嘱咐她绝对不可以骑我,搞我,猥亵我,否则会出人命。而且,万一白井辉回来,也要阻止她夜袭我。我可不想一觉醒来水晶宫变成了停尸房。

f91撅着嘴答应了。

它**着全身躺在我的身边,用光滑细腻的肌肤磨蹭着我。这种极乐前奏,对此刻的我简直就是活地狱。

临睡前想起了雅如兰在机械王城扔给我的金条,迷迷糊糊的抓在手上,反正除了这个也没别的好「走私」了。

尽管我把被单支得高高的,但还是太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醒来时已经返回了现实。

睡眠不足。

时间感混乱。

利用睡眠来回穿越导致我的体感时间变得暧昧不清,自从我得到了这个游戏感觉像是经历了地老天荒之久。

咦?

金条!

金条被我走私过来了!

一条比美人鱼还可爱的金条静静的躺在我的床头,散发着令人着迷的光泽。它接近现实即有形状,而且外表没有任何烙印,简直是为了让我卖掉而出现的!

为什么黄金可以,其他材质却不行?我忽然想起来雅如兰说的那句话,没人能证明所有异界材质都无法走私,只是需要时间多进行些试验。

下次走私篮球大小的钻石吧,哈!

我将金条塞进挎包,整装出发去上班。一路上哼着歌悠闲的走着。反正迟到了也不会有人训我,虽然不明白为什么。

但是我竟然被王科长训斥了,长达半小时。说什么新来的要严格管理,要守规矩,要注重工作纪律,说话毫不留情。

搞什么,为什么突然就?之前明明对我的迟到、偷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啊!

嘛,算了。

终于挨到下班,我一路狂奔到最近的当铺。

卖金条。

拿钱。

……

卧槽,三十万软妹币?这是个什么概念!

我将厚厚的一万元现金塞满挎包,鼓鼓囊囊的,感觉身边的所有人都像要是打劫我的坏人,在死死的盯着我。我将当场办理的存有二十九万的银行卡从上衣口袋塞进屁兜,又转到袜子里,最终塞进了内裤之中。

三十万?

哎,三十万?

我啪了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一方面确认这不是在做梦,一方面悔恨自己为什么不走私一座纯金的巨型雕像来!

冷静,三十万其实并不算巨款,只是对我这种人来说显得有些暴富了。我该怎么花?不对,虽然这笔钱非常多,但如果真的要挥霍也许一夜之间就没了。要有计划的消费,至少在我确认还能继续走私更多的黄金之前。

快天黑了,买房买车什么的不可能,也不太够。

犹豫了一下,我走进了一间比较高档的服装店。

一位阳光俊俏的女店员热情的招呼着我。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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