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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同态复仇(2/4)

应您。”万国侯慢悠悠地说,“但您之前也说过,莫乌斯的孙子早就死了,您不会向一个死人提要求。所以,您请求的是我。”

陶无天死死地盯着浮漂,嘴唇紧抿。

“可惜我跟您只见过几次面,严格意义上来说,今天才是第三次。”万国侯好整以暇地说,“当然,朋友提出的请求,假如我能办到,我一定不辞余力。”

“那,我们是朋友吗?”陶无天问道,他的声音有点嘶哑。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问问,您知道我为什么不接受您的苹果和酸奶吗?”

陶无天诧异地扭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因为我的家族有个规矩,万不可与敌人一同吃饭饮酒。”万国侯微笑着,像是旁边坐着一个老朋友,“这个规矩很古老,究竟流传了多少年,已经无从考证了。据说,当年我的一位祖先和敌人一同入席,后来却被敌人调包了食物,最终被毒死了。”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从那之后,我的族人就认为,和敌人一同进食,会放松警惕,甚至对敌人生出恻隐之心。”

陶无天的脸色变了,“你把我当成敌人?”

一只蜜蜂嗡嗡地飞到了他们身边,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落在了他们身边的一朵鲜艳的野花上。

万国侯欣赏地看着蜜蜂搓着小腿,不紧不慢地答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您应该比我清楚。”

“……好,就算我是敌人,那姣姣总不是吧。出事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呢!”陶无天情不自禁地提高了声音。

万国侯抚摸着镀钯饰面的袖扣,语调轻松地问道,“您学过刑法吗?”

他转移话题似的提问让陶无天很不高兴,但后者还是回答了,“学过,怎么了?”

“那么,您应该知道同态复仇这个概念吧?”

“以牙还牙。”陶无天点点头,“这是一种被普遍认为过时和不合理的刑罚,因为同态复仇太野蛮了。你砍掉了我一条腿,难道我也非得砍掉你一条腿吗?这样造成的伤害会没完没了的。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根本就是违法的。”

“是,确实不合法。”万国侯欠了欠身子,“但它合情。要知道,所有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一个人可以尽量不趋利,但是,当避害都不能实现的时候,复仇有什么错?倘若一个人已经被恶人逼得没有退路了,你还想要他铭记人性本善吗?”

陶无天张了张嘴,他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同态复仇是受害者自己的选择,原谅或不原谅,都是受害者的权力。在旁观者看来,宽恕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宽恕是不能被强求的,也强求不来。”万国侯轻轻地弹了一下野花的茎干,蜜蜂立刻飞走了。

“我看过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当然明白‘同态复仇’的概念演变。然而,即便是贝卡里亚,也不得不承认一个观点──罪刑适应。说的更通俗些,就是你犯下多大的罪过,就得承担多高的刑罚。”

“那也是由法律来执行的,而不是私人。”陶无天忍不住反驳道。

“法律的确是解决当下社会争端的明确规范,可惜大多数时候,它和正义并没有根本的联系。法律要权衡各方的利益,而对个人来说,这并无多大意义。”万国侯面带着绅士般的笑容,可说出来的话却是这样冷漠尖锐。

陶无天回过神来,提起了鱼竿,鱼饵又毫不意外地消失了。他叹了口气,然后重新装上鱼饵,再将钓钩抛入水中。

“我懂你的意思了。”陶无天表情苦涩地说,“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

万国侯摸了摸胡子,“作为回报,您是不是也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你想问什么?”陶无天挺起胸膛,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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