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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该死则死 夏日之阳(2/5)

有求于糜旸。

所以当吴懿看到糜旸朝着他走来时,见糜旸脸上严肃的脸色,吴懿不禁被糜旸身上所展现出的气势所逼退数步。

糜旸察觉到这一点后,及时止住他的脚步,并没有继续朝着吴懿走近。

就这样在整座大殿中,目前梁州中地位最高的两位汉臣,隔着数步互相对望。

对望一会后,糜旸对吴懿问道:“吴公今日所求,我并不奇怪。

若是邓贤犯下其他罪行,我都会考虑吴公的所求,但今日邓贤所犯之罪,至少在我这里就是不赦之罪。”

当糜旸掷地有声的说出“不赦之罪”四个字后,吴懿脸上流露不解之色。

“为何?”

吴懿是真的不理解糜旸的话。

邓贤是犯了军法不错,但以往罪行比邓贤更严重的将领被赦免的例子也不是没有过,既然有先例,糜旸为何就不能做这种事。

面对吴懿的疑惑,糜旸轻笑了一声,他对着吴懿问道:“吴公知道今日城外的大营中,发生什么事了吗?”

见糜旸如此问,吴懿更是一头雾水。

糜旸将魏延平定兵乱的事告诉了吴懿。

而吴懿在听完这件事后,脸上的疑惑之色顷刻间转为震惊之色。

吴懿也是带兵的将领,当然这件事要是处理不好的话,危害有多大。

在吴懿脸上流露出震惊之色后,糜旸负手继续对吴懿言道:

“夫军国之弊,以结党相连,坏法乱度为先。

吴公或许以为邓贤所犯之罪行,仅仅是一贪腐之罪,并未害人性命,更未有危害大汉社稷之举,故可求,可赦。

吴公或许还以为人皆向利,故邓贤贪腐行为乃是人之常情。

但是吴公却忽略了一点,贪腐一行,则结党必随,结党一生,则军法纲纪必被置若罔闻。

兵者凶器也,若无纲纪约束,则将来必有大祸发生。

邓贤为汉中军正,却知法犯法,已然罪加一等。

更为重要的是,他参与纵容军中贪腐一事,已然在悄然间动摇着我军根基。

今日大营中数十逆将动乱之事,就是最好的明证。

以我的权力,我可以饶邓贤一命,以我的权力,我亦可以完全赦免邓贤。

凭借我现在的威望,要想堵住悠悠之口,无非寻找一些缘由即可。

但若是我对邓贤有宽宥之举,众人悠悠之口可堵,诸将为祸之心却必会悄然滋生。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今日不杀一邓贤,诸将的侥幸之心就会大起,来日就会有更多的邓贤藏在大军中,用我大军的根基来满足他们的私欲。

而大军中的诸将除去军职外,大多还兼有政职,严厉的军法都不怕,来日他们还会怕国法吗?

一旦等贪腐之事盛行梁州的军事、民事中,国将不国,军将不军,我便是梁州的千古罪人。

当日陛下在离开时曾对我告诫过一句话:梁州治乱,在我一人。

我想让梁州大治,并不想梁州生乱,所以邓贤必死。”

将心中的所有想法都对吴懿说完后,糜旸最后直接宣判了邓贤的死刑。

毫无半点转圜余地。

数年以来,糜旸的观念已然与当世人十分相似,但这并不代表他完全忘记了后世的一切。

以当世人的观念来说,接受吴懿的交易对他是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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