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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求票~~)(2/3)

好的爱情是在时光最深处。

玉哥儿好似箫声的鹰啼,渐渐了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大家都仰头看它。这家伙人来疯,更加的傲娇,俯视着人们,当真傲视一切。

“这家伙!”方默南看着天空中的玉哥儿,好似感觉到她的目视,飞的更加起劲儿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训鹰可是个难题,一般训鹰是在鹰进食的时辰将鹰带到空阔的地带,解开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喊着口令,让鹰飞回手臂吃食。训练开始是在人少的地方,然后是在人多的地方,直到在任何地方只要鹰听见口令,就飞回主人手臂上才算大功告成。

鹰这种猛禽是性情刚猛的动物,对人类的世界很陌生,受到惊吓的鹰可能会性情大变,难以驯服。

贺军尧抬眼看去,勾勾手指,玉哥儿看见后,一个俯冲下来,直接站立在了长椅的椅背上。

虽然玉哥儿非常眼馋方默南的肩头,但看着眼前的煞神,他还是不敢造次。它也唾弃自个儿没骨气,但是玉哥儿看向不远处的人群时,又找到了它霸气的自信。

“欺软怕硬的家伙。”方默南嗤笑道。

“哼!”玉哥儿轻松的一蹦,站在了贺军尧的肩头。

不想再被当成猴子围观,贺军尧和方默南起身离开,为了避免麻烦,方默南让玉哥儿飞在空中,呵呵……有点儿掩耳盗铃了。

坐进车里,贺军尧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十一点多了,没想到不知不觉间,在后海坐了一上午了。

“去哪!”方默南问道,看向玉哥儿又道,“飞了一上午,也不嫌累!”

玉哥儿太久没飞,飞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翅膀刚刚好!这后遗症就出来了,翅膀不自觉的抖动。

方默南招招手,玉哥儿欢快的飞下来,站在她的腿上,展开玉哥儿的翅膀,她抓着翅膀,灵气环绕着它的翅膀,很快玉哥儿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

待方默南松开它的翅膀后,玉哥儿跳到车后座,展开翅膀忽闪忽闪,一点儿事都没有,高兴的它欢快的鸣叫了一路。

贺军尧把车停了下来,“这是前门大街!咱们来吃烤鸭!”方默南挑眉说道。

“烧麦!”

听他说起烧麦,方默南就想起,大名鼎鼎的“都一处的烧麦馆!”开业于清乾隆三年,有些年头了。

有藏头诗赞曰:“都城老铺烧麦王,一块黄匾赐辉煌。处地临街多贵客,鲜香味美共来尝。”

二人一鹰站在大门前,这时候的都一处的建筑风格上还保持着一些原汁原味,毕竟前门大街还没改造嘛!

小楼三层,门口立着戴毡帽、梳长辫的清人铜像,却是乾隆正在题写“都一处”匾额的场景。

贺军尧拉着方默南轻轻推门进去,站在光滑洁净的地面,顾不上仔细打量两边的桌椅摆设,因为眼球已被正前方坐北朝南的玻璃罩所吸引――里面俨然摆放着堪称都一处镇店之宝的虎头匾。只见这块传说中乾隆皇帝御赐的虎头匾与别的中规中矩的匾额不同,是憨头憨脑的椭圆形,黑漆油饰字贴金箔,而其亲题的“都一处”三个大字刚劲洒脱,尽显天子风范。匾的四周刻有蝙蝠图案,暗喻“有福”。

方默南扯扯贺军尧的衣袖小声地嘀咕道,“听说这块儿匾在动乱期间被重重过一刀,是真的吧!”

“嗯!幸亏它的“骨头”硬,只留下一块刀疤,后被员工们藏在了库房的杂物底下。81年恢复老字号时,它才被重新取出,油饰整理后刷成金字。”贺军尧也小声地说道。

就餐时间店堂内人声鼎沸,几乎每张桌上都摆着一屉烧卖,只见其花边褶皱层层叠叠,宛如一朵朵精美的绢花。一律黑木椅、玻璃桌,白瓷餐具,屋顶为金色基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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