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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严惩盗墓贼(2/3)

大哭起来。

冯宝珍:“人死了还这般不幸!我去保安局报案。由于娄家,在这地区人缘关系,非常不好。保安局局长‘鱼杂碎’(绰号),十分冷漠。:大户人家被抢劫,儿童被拐卖,国库被偷盗等大案,都忙不过来。哪还有时间管盗墓的事’。”

洪菊花:“明政府多么无能。”

冯宝珍:“鱼杂碎还:‘其实盗墓这事,同开挖物的性质差不多,现在不被盗,以后也要被挖的嘛。等着吧。’”

洪菊花:“他就不管了?”

冯宝珍:“我气愤已极。心想:我‘蒙古包’好欺负;洪菊花决不会善罢甘休!我就写了许多张‘露布’,到处张贴。”

洪菊花:“对!鞭策政府,要他们非管不可!”

冯宝珍:“我露布上写:金江独步到处救人。只因为没有生儿子被休。她的大女儿娄凰,不幸病故,埋在地下,竟然也不得安宁:其墓就在大庭广众眼皮下,被敞开盗尽。这种盗墓贼,罪大恶极,谁能容忍?”

洪菊花:“凡是盗墓贼,都不能容忍!”

冯宝珍:“埋人时,活着的人及子子孙孙的愿望是:永远保持完好无损。”

洪菊花:“现代有的人,以‘挖掘物’为幌子,行盗墓之实,就是败类!”

冯宝珍:“民众顷刻沸腾开了。一方面向政府请愿,一方面无形中布下了天罗地网。

县长惊愕:“啊!民众声势这么浩大;我也才知道:‘那是金江独步之女’;责令保安局:限期破案!”

保安局于第二天,就得密报。立即出动,抓住了正在出卖首饰的盗墓贼:三个逃兵……到处流窜的兵痞!”

洪菊花:“当逃兵、兵痞就十分可耻了,还成盗墓贼,太可恶了!”

冯宝珍:“我把这事写成露布。上写‘苍天有眼,抓住了盗墓贼。谁家没有祖宗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死后还这般不幸。这种盗墓贼,活在世上,不感到可耻么?……’”

洪菊花:“有他们,就使大众受凌辱。”

冯宝珍:“我写了的。”

民众愤怒已极,成队在街上游行,纷纷呐喊:“伟大的金江独步,常常救世人出水火。”怒吼:“娄家不识贤良,把她休了。”“其女儿还这般不幸,入了地还受凌辱。”横幅:“盗墓贼十恶不赦!”横幅:“要求政府,对盗墓贼,施与极刑!以平民愤!”

保安局长鱼杂碎惊愕:“啊!民众声势这么浩大,我不敢轻视民意。按照古来的极刑方法,执行!”

保安兵们将三个盗墓贼,反捆了双手,押到已经敞开的娄凰棺木前。当着人山人海的民众。先点‘天灯’(头戴浸油棉花点火烧)。后‘挖心,活祭’!再焚烧尸体。”

洪菊花:“即使把盗墓贼千刀万剐,化灰化泥,也难解我心头之恨!”

冯宝珍伤心:“正是!即便如此,也难除我心悲哀!”

洪菊花:“我俩同仇敌忾。”

冯宝珍:“人间渣滓难除尽。我不愿凰儿,再受风寒和肮脏人渣浸染。于是,将她圣洁的玉体,升上了天际(火化了)。”

洪菊花:“啊?”

冯宝珍:“骨灰就在我的床头。我永远伴随她,直到我的终生!”

洪菊花:“啊!不妥吧?”

冯宝珍:“被盗的东西,基本上追回来了,和骨灰放在一起。”

洪菊花:“骨灰还是应该入土为安。”

冯宝珍:“墨石碑完好无损。我们帮我抬回来,仍然安装在这里。让凰儿有这归宿。”

洪菊花:“我花费:这里重砌一座巨大石墓,放入骨灰。前面用水泥封青钢石条,嵌入墨石碑。贵重物品全给您;不放入。以免坟墓再遭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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