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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吸血鬼时代(2/3)

度陡然倍增,绕了几个街区将身后的壮汉甩的无影无踪了。

“奶奶地,这小子的速度怎么这么快?”那群壮汉见已经跟丢了目标,终于停了下来,大口喘息起来。

血族以速度见,一般的血族能达到20m/s的速度,这群壮汉乃是‘蒙迪家园’的保镖,经过特殊培训本身速度都已达到30m/s,而刚才的少年,他的速度竟然在40m/s之上。

虽只是一个少年,却拥有着比这群专业保镖更加强壮的体魄和迅捷的速度。

“真看不出这样一个低贱杂种,竟有如此速度。”

“算了,别提那小子了,还是想想回去怎么向老板交代吧。”

与这群保镖相隔两条街的一处巷子中,短发少年见终于甩掉了那群家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哼,跟我比速度,你们还嫩了点。”说起话来老气横秋,有份大人味道。

少年名叫千奇,今年17岁,是这贫穷街区第49街的一个老头收养的孤儿,因为从小对什么事都很好奇,所以老头子给他起名叫‘千奇’。

千奇从小吃了不少苦,收养他的老头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为了承担老人的医药费,千奇六岁时就开始给报社送报赚钱,那时他每天至少会跑十八个地方送报,每个地方相隔五里地左右。

也就是说他每天至少会跑上近百公里的路程,也正是如此才锻炼出他40m/s的速度。

七岁开始,千奇用自己送报积赞的钱买了个相机,他喜欢千奇百怪的事,因此拍下的都是些奇怪的东西,他拍的东西很快被编辑所看重,从此千奇便开始了他的拍摄生崖。

随着年龄的增,千奇明白了什么样的素材是报社需要的,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给个好价钱,于是他开始跟踪一些知名人物,成了名副其实的偷拍者。

“按照人类的说法,我这类行为的群体被称之为‘狗仔队’,可是为什么要叫‘狗仔队’呢?”千奇看着身边可爱的小狗儿发呆,终究想不通为什么。“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呢!”

正因为奇怪,千奇对于古明,对于前世界,对于人类充满了好奇,他翻阅无数与人类相关的书籍,对于人类却是越了解越好奇。

随着这份好奇心以及对知识的渴望,千奇更加疯狂地偷拍奇闻异事、名人八卦之类来赚钱,因此他经常出入一些私人领域。

曾经他多次被发现,并像今天这样被追赶过。有几次他甚至被那些人打了个半死,不过也正是这一次次经历,十年的生死逃亡另他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两倍左右。

坐在地上休息了五分钟之后,千奇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这个拥有着一头黑色碎发、面目俊秀的少年脚下一踏再次狂奔了出去。

他喜欢跑步,喜欢耳畔呼啸的声,更喜欢追求速度的极限。

十分钟后,千奇来到了繁华热闹的都市,踏进了一家七层的写字楼中。

写字楼六层被大众报社承包了下来,整层楼中一个个耳尖牙锐的血族正忙着手中的工作,若不是他们有着明显的特征獠牙,工作中的血族倒和人类十分想象。

“哟,没牙的小子又来了。”

千奇一踏进报社就有血族开始打趣起来,他们经常说千奇是个‘没牙的小子’因为他的两颗血族獠牙确实不怎么明显。

“谁说我没牙!”千奇咧开嘴巴冲着那个哈哈大笑的胖叔叔做了个鬼脸。

整个报社的血族虽然已经无数次经历这一幕,但一看到千奇那两颗只有普通血族一半的小虎牙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喂,千奇。”一个小个子青年向千奇跑了过来。

“哈尔,连你也来取笑我吗?”千奇沉着脸看着这个最好的朋友,眼中却充满了祈求,血族獠牙不明显,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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