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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店(2/2)

。我的父亲生前当宋城县令,死在任职上。当时我还在襁褓之中,母亲和哥哥也相继死了。家里剩下的唯一宅院在城南,乳母陈氏带着我居住,每天卖菜度日。陈氏可怜我太小,总把我带在身边,三岁的时候陈氏抱着我走在菜市场里,被一个狂徒用刀刺中眉心,留下了伤疤,所以用纸花盖上。七八年以后,叔叔来到卢龙任职,我便跟着叔叔了,并以他女儿的名义嫁给你。”

韦固问:“陈氏是不是瞎一只眼?”

妻子说:“对,你怎么知道的?”

韦固说:“刺你的人就是我派去的,这真是一件奇事!”便将事情的经过都跟妻子说了。

从此夫妻更加互敬互爱,后来生了个男孩叫韦鲲,当了雁门太宗。

母亲被封为太原郡太夫人。

才知道命中注定的事,是不会因人力而改变的。

宋城县官听说了这件事,为那家旅店题名为:“”。

【原文】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贞观二年,将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来旦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因得见。”固曰:“然则何书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平,非某不当来也。凡幽吏皆主人生之事,主(“主”原作“生”,据明抄本改)人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尝愿早娶,以广后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竞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因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坐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陈尝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菜”原本作“米”,据明抄本改)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肆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尔后求婚,终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荫叅相州军(“军”原作“君”,据明抄本改)。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小,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逾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群左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出《续幽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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